微波消解儀操作10大“不可”原則
點擊次數:1849 更新時間:2021-05-11
微波消解儀有密閉容器反應和微波加熱這兩個特點,決定了其*、快速、低空白的優點,但不可避免地帶來了高壓(可能過壓的隱患)、消化樣品量小的不足。高壓(可達100-150bar)、高溫(通常180-240℃)、強酸蒸氣給實驗者帶來了安全方面的心理壓力。能否及時安全泄壓關系到安全性,是最重要的。一般微波消解系統的控制方式,是在檢測到溫度/壓力達到目標溫度/壓力時停止微波加熱,但實際消化罐內的化學反應并不一定會立即停止,所以可能造成過壓,必須能夠及時安全泄壓。如果不具備泄壓方式,消化罐的耐壓必須遠大于最大工作壓力,才能保證有足夠的安全系數。
*密封無泄漏微波消解儀與定量安全泄壓相結合;取消了防爆膜等消耗品,保證消解罐在正常工作狀態消解罐*密閉,只有當罐內壓力大到對安全構成威脅的指定強度時泄壓閥自動打開,罐蓋自動上升釋放壓力,實現定量垂直泄壓,保證運行安全。正常操作情況下,安全泄壓閥不會打開也無需更換。消解完成后可以很方便地泄壓,打開消解罐。
微波消解儀操作10大“不可”原則:
1.未經廠家許可,不可私自拆裝儀器。
2.使用前要進行專業操作知識的培訓。不得轉載廠家提供的文件和軟件。
3.不可將儀器置于通風櫥中。
4.不可用酸浸泡外層消解罐。
5.消解開始,操作人員不可正對微波爐門。
6.不可烘烤樣品消解罐。
7.處理有機樣品時,切忌不可或者慎用HClO4。
8.不可在沒有注水的情況下進行實驗,所以實驗之前必須注水。
9.防爆膜每次只可放一片,且不可放在測量罐內。
10.同批次不可處理不同的樣品,且取稱樣量最大的罐作為測量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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